关于公布我省经批准开展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2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要求和《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的通知》(豫卫办〔2018〕84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妇幼健康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豫卫妇幼〔2021〕13号)要求,为加强对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的监管,现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省经批准开展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就医选择,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特此公告。
2022年2月16日
附件:
3.经批准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名单.doc
原文链接:http://wsjkw.henan.gov.cn/2022/02-16/239951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河南药政简讯2022年第1期
最新信息
- 2025-01-07“复粒稻遗传奥秘破译”入...
- 2025-01-07省药监局组织召开药品监管...
- 2025-01-06省药监局核查中心召开党员...
- 2025-01-03国家医疗保障局举行宪法宣...
- 2025-01-02国家药监局召开年轻干部教...
- 2024-12-31市卫生健康委召开2024...
- 2024-12-30植物奶食用与营养品质评价...
- 2024-12-302024李时珍中医药大会...
- 2024-12-25中央军委举行晋升上将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