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卫生健康系统自建房及老旧房屋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
发布时间:2022-07-15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7月12日,省卫生健康委召开全省卫生健康系统自建房及老旧房屋整治工作推进会。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张艳对切实做好卫生健康系统危房整治工作,推动落实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进行专项工作部署。省卫生健康委安监处处长周景武主持会议。
会上,对全省卫生健康系统自建房及老旧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9个市(州)卫生健康委、4家委直属单位分别汇报了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下步工作打算。截止目前,全系统共排查房屋1091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已全部排查完毕。
会议指出,卫生健康系统具有服务人群多、行业内机构多为人群密集场所的特点,对自建房及老旧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尤其要予以高度重视。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切实担负起属地行业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坚持分类处置,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封闭处置、现场排险,确保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坚决防止伤亡事故发生。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将房屋安全纳入监管范围,并强化监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管辖地区和单位的督促、指导和帮助,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整治不力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
会议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及时向属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多方位筹措资金,严格落实国家“全、真、准、专、快、严”的工作要求,立查立改,坚决打好危房专项整治攻坚战。对于鉴定为C、D级的危房和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在安全隐患未消除前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风险,科学制定整治计划,坚决防止隐患变事故。要抓紧确定整改时限,力争12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或是确定具体的完工期限。
省中医药管理局相关工作负责人、部分市(州)卫生健康委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主任及安全生产管理处(科)处(科)长、部分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主要领导及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部分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以及安办主任参加了会议。(王斌斌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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