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创新卫生人才培养机制
发布时间:2023-01-06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近年来,泉州市创新卫生人才培养机制,遵循医学教育规律,改善卫生人才专业、学历结构,通过“订单式”培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卫生人才,全面提高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
为持续做好医学定向生培养,补齐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短板,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服务能力,福建省卫健委联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人省社厅、省发改委、省委编办印发《福建省2019—2023年定向培养西医本科层次临床医学人才工作方案》、《福建省2019—2023年定向培养西医高职高专层次医学人才工作方案》、《关于开展福建省2021—2023年定向培养本科层次、高职高专层次中医医学人才工作的通知》,进行新一轮医学定向生培养工作。
泉州市积极响应政策,从2019年起,实施订单式培养,开启医学定向生培养工作。2022年度全市共完成定向招生53人,人数较之前有极大提升,涵盖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等5个专业,覆盖洛江区、南安市、安溪县等10个县(市、区),进一步充实了基层人才队伍。
据了解,医学定向生享受以下政策:一、市县财政按照医学院校对应专业当年度学费标准、住宿费标准及6000元/人·年生活费补助标准,安排定向医学生学费、住宿费、生活费。二、定向培养毕业生在毕业后教育培训期间,以“单位人”身份享受我省毕业后医学教育相关文件规定的权利义务(包括财政补助)。三、定向医学生毕业后,经当地卫生健康、人社部门考核合格,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和县级人社行政部门聘用核准后,到县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人员入编手续。(张鸿鹏黄培泉)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gzdt/bmdt/202301/t20230106_6087554.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宁德人民医院试行“床边结算”服务
最新信息
- 2025-02-07北京市广告监测报告(20...
- 2025-01-07“复粒稻遗传奥秘破译”入...
- 2025-01-07省药监局组织召开药品监管...
- 2025-01-06省药监局核查中心召开党员...
- 2025-01-03国家医疗保障局举行宪法宣...
- 2025-01-02国家药监局召开年轻干部教...
- 2024-12-31市卫生健康委召开2024...
- 2024-12-30植物奶食用与营养品质评价...
- 2024-12-302024李时珍中医药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