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社区中医药适宜技术遴选招标的通知 ( 2020-10-19)
发布时间:2021-03-12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索取号 | 发布时间 | 发布机构 | 文件编号 | 备注 |
076478684Q/2020-00250 |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沪卫中管〔2020〕25号 |
各区卫生健康委: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上海市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8-2035年)》《关于印发<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与建设指导标准>的通知》等工作部署和任务要求,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常见病、多发病防治以及服务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的特色优势,进一步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提升社区健康服务能力,经研究,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开展社区中医药适宜技术遴选招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范围和数量
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以社区常见病、多发病防治以及服务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为主要目标,遴选一批中医药适宜技术方法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项目建设资金以市级财政资助为主,原则上资助项目总数不超过20个,启动经费总额不超过60万。
二、申报要求
(一)适宜技术要求
1.针对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康复和预防保健等具有鲜明中医特色优势,技术成熟,疗效明显;
2.技术安全可靠,易于掌握,具备面向全市社区可推广性;
3.经社区临床实践证明费用低廉,使用率高。
(二)申报单位及负责人要求
1.申请单位为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备实施项目的必备条件和较好工作基础,能够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保障。鼓励申请单位联合区域内二、三级医疗机构共同申报。
2.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单位全职工作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岁,副高以上职称(如确有专长或有明确经验传承者可放宽至主治医师),有相关专业工作背景和临床经验,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综合能力和时间保证。
三、申报流程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要求填报申报书(见附件),各区卫生健康委对区内申报项目组织专家遴选后择优推荐至市卫生健康委。
(二)原则上,每区推荐不超过2个,浦东新区、静安区、黄浦区不超过3个。
(三)请各区卫生健康委于11月2日(星期一)前,将区内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一式五份报送至市社区卫生协会(静安区大田路129弄1号22楼FG室,孟翠翠收)。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社区卫生协会 朱瑾、孟翠翠
联系电话:62181513、13764946337
联 系 人:市卫生健康委中医监管处 杨洋
联系电话:23117926
附件:上海市社区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申报书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10月14日
相关附件 上海市社区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申报书.doc_90468839_20201019112325.doc
原文链接:http://wsjkw.sh.gov.cn/zyygz2/20201019/a9d93ead1c27492abbfb3ee18becf40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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