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在全市开展企业注销“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发布时间:2023-11-16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企业退出流程,畅通企业退出机制,在萧县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宿州市从2023年11月1日起在全市推开企业注销“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本次改革推行“三个一”即一窗受理。在市、县区、市管园区范围内整合市场监管、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公积金窗口功能,设立企业注销“一件事一次办”专窗,在各部门设置的专窗均可以受理、审查、办结企业注销设立登记、清税、许可注销等相关业务;一套材料即市场监管、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公积金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要求,将注销申请材料、表单进行优化组合,取消重复采集的数据项,推行一套申请材料和表单;一次申请即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将审批环节归并、压缩,形成企业注销“一件事一次办”办理流程,制定工作指引,企业可以根据自主意愿,一次性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清税、相关许可等事项。
具体流程是,向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时,市场监管局通过线上线下设立“企业注销”综合窗口,申请人(经营主体)一次性提出申请,由登记人员依据申请,统一受理注销联办事项所需材料;综合窗口受理后,发起各相关部门关联预检,主要是校验企业分支机构、经营异常名录、股权冻结、股权出质、参保单位人员、涉税费事项、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等情况,符合条件的,针对企业实际情况,为其提供个性化注销方案;“企业注销”综合窗口将采集的信息根据申请及时推送至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公积金等相关部门及市场监管相关许可、备案事项所属科室(股室),相关部门及科室(股室)将办理结果信息实时反馈至“企业注销”综合窗口;市场监管局完成营业执照注销及相关注销后,由综合窗口将办理结果现场发放或免费邮寄给申请人。
申请人如去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公积金窗口申请办理,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公积金管理部门核实本部门情况,并将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将对应材料推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在10日内将相关结果报送原被申请单位,原被申请单位将所有材料在10日内移交同级市场监管部门留存归档。
本次改革市级层面成立宿州市推进企业注销“一件事一次办”工作专班,由市市场监管局分管登记注册、市税务局分管征收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征缴业务、医疗保障局分管征缴业务、公积金管理分管行政审批的领导牵头,成员由各单位具体从事此项工作的业务骨干组成。各县区、市管园区也对应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通过线上微信、QQ业务工作群,及时沟通传输相关信息,落实闭环式材料移送机制,切实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原文链接:https://amr.ah.gov.cn/xwdt/dszc/1488757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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