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殖医院正式成为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
发布时间:2023-12-17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经过检查评审、公示等程序,现自治区生殖医院正式成为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到医院就诊的参保患者,现可按照自治区医保政策,在接受取精术、精子优选处理、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等辅助生殖技术(试管婴儿治疗)的必要步骤时,可享受最高70%的费用报销。同时,医院妇科、产科、生殖男科、泌尿外科、中医科等科室的相关诊疗项目,也同期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等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不设基金起付标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分别为70%和50%
针对试管婴儿治疗全周期基本都是门诊治疗的实际情况,《通知》同时明确,参保人员享受门诊医疗待遇,基金报销不计入门诊统筹支付限额,而是计入参保人员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广西城乡居民医保为例,2023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3万多元,职工医保则更高,这极大提高了可报销的最高限额。
目前,进行试管助孕根据所使用技术的不同,每周期费用约2.5万元以上。这对于一些经济并不宽裕的家庭来说,仍是一笔较大的开支。试管婴儿治疗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后,基本覆盖了试管助孕过程中的必要步骤,可极大缓解有生育需求家庭的经济压力。
原文链接:http://wsjkw.gxzf.gov.cn/xwdt_49370/xwdtzs/t176143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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