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发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减轻处罚“两个清单”
发布时间:2023-12-24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助力宝鸡市“三个年”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印发了《宝鸡市市场监管“首违不罚”清单(2023年)》《宝鸡市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23年)》(以下简称“两个清单”)的通知,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统一实施。
“两个清单”涉及了商业广告、网络交易、价格管理、产品质量、特种设备以及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众多监管领域,共规定了86个免于处罚事项和30项减轻处罚事项。
“两个清单”的出台,是推进法治市监建设的重要举措,为市场监管系统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供制度保障,有效解决长期困扰基层执法“不敢减免、不会减免”的问题,也向市场主体传递了法律的力度和政策的温度,让行政执法“刚柔并济”、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创新动力,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宝鸡市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namr.shaanxi.gov.cn/info/1827/275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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