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健康食品在线网!

当前所在:首页 > 誉名冠名 > 自治区人民医院牵头起草的团体标准《喉癌超声检查与诊断规范》通过专家审定

自治区人民医院牵头起草的团体标准《喉癌超声检查与诊断规范》通过专家审定

发布时间:2024-06-06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近日,由广西超声医学工程学会提出,自治区人民医院牵头,联合区内外多家单位共同起草的团体标准《喉癌超声检查与诊断规范》通过广西标准化协会组织的专家审定。

  审定会上,专家详细听取了自治区人民医院超声科副主任胡巧关于该标准编制背景和目的、国内标准制修订情况、项目编制过程、关键指标及依据来源等内容的介绍,围绕标准编写的规范性、标准内容的完整性以及各项技术指标的考量进行了全面、深入交流,并提出了修改意见。最终,专家组一致审定通过团体标准《喉癌超声检查与诊断规范》。

  随着我国恶性肿瘤发病率、死亡率的持续上升,喉癌已成为危害人类健康的一大疾病之一,备受社会关注。喉部超声检查可早期准确筛查喉癌,推动早期干预有效落实,提高患者生存质量,降低喉癌死亡率。

  据悉,《喉癌超声检查与诊断规范》明确了喉癌超声检查与诊断的要求,对规范和推广喉癌超声检查与诊断方法,早期筛查喉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具有积极意义。

  自治区人民医院自2009年起就开展了喉癌超声检查与诊断的研究,历经15年,已系统完整地总结了正常喉部的超声解剖,确立了喉内重要结构的超声生理测量值范围,并全面分析了喉癌的超声表现及超声在喉癌术前分期中的重要价值。与计算机体层成像(Computed Tomography,CT)、磁共振成像(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MRI)等其他影像学技术相比,喉部超声检查不仅具有无创、便捷、价廉等优势,还可实时动态地观察评价声带的运动功能,这也是喉部超声检查的一大优势所在。


原文链接:http://wsjkw.gxzf.gov.cn/xwdt_49370/xwdtzs/t1852109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食品安全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健康食品在线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宝珍品中医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健康食品在线网 jksp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8021927号-88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

北京宝珍品中医医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