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健康食品在线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2210号提案的答复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221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20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闽卫督函〔2024〕148号

  答复类别:B类

  郭丽珍委员:
《关于整合资源破解托幼困境的提案》(2024221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科学谋划托育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主体多元、服务家庭、优质普惠的托育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托育的需求。虽然省卫健委会同相关部门在托育服务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您提出关于整合资源破解托育困境的三个方面的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立足本职,积极作为,努力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让人民群众满意。
一、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2至3岁托育服务。协调省教育厅,指导各地落实省卫健委、发改委等5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工作的通知》(闽卫人口〔2023〕101号)“各地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资源配置与群众需求,在满足3—6岁适龄儿童学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2至3岁幼儿。幼儿园开设托育班,经当地教育部门审查同意后,向原登记、注册机关申请增加托育服务的业务,并向同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倡导推进“一址两园”模式,探索0—6岁托幼集成一体化改革。
二、规范幼儿园托班的管理。按照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导向,综合考虑当地居民收入水平、托育机构服务水平、合理利润等因素,指导各地规范公办托育机构、普惠性托育的招生收费价格。同时,发挥卫健部门优势,加强对幼儿园托班卫生保健、食品营养、运营过程等全程监管,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托育机构作为功能社区签约对象,采取巡回指导或协议派驻等方式,开展婴幼儿健康管理服务。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杨闽红
联 系 人:李加华
联系电话:0591-87761106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fgwj/zxwj/202406/t20240618_6469239.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食品安全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健康食品在线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宝珍品中医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健康食品在线网 jksp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8021927号-88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

北京宝珍品中医医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