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贵德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4-12-17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今年以来,贵德县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州纪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部署要求,紧盯目标任务、压实各方责任,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取得了良好成效。
严监细管“抓”源头。对全县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门店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配件销售维修底数,健全监管台账。在11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中确定了“质量安全员”,签订《电动自行车行业自律规范经营社会公开承诺书》《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100%建立了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账制度。争取省州局工作支持,邀请专业技术机构,组织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和一线执法人员参加的“市场监管大讲堂之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现场轮训,不断压实销售维修单位主体责任,强化一线执法人员市场监管技能,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加大力度“查”违规。加强与公安、消防、住建等部门联系协调,有效形成监管合力,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累计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30家次,外卖配送平台2家,销售锂离子电池门店3家、铅酸蓄电池2家,销售电动自行车充电器4家,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经营户销售的电池与电动自行车标注的使用参数不一致等问题,全部责令下架处理,对1家外卖配送公司电动自行车隐患问题已责令整改完毕。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等产品4批次,均合格。
多措并举“重”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单位和经营门店LED等平台,大力推行“宣传+执法”模式。通过滚动播放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及充电器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电动自行车消费提示》、张贴《关于加强电动摩托车(自行车)在即时配送平台配送环节安全工作的告知书》等灵活方式,积极引导即时配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骑手安全教育及内部电动自行车改装行为的自查自纠;提醒消费者从正规渠道购买电动车;结合市场检查,上门向各经营单位通报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典型案例,警示经营单位落实各项质量安全措施,杜绝侥幸心理,严禁非法提供拼改装服务,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营造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沟通衔接“强”服务。结合电动自行车及及其相关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宣传,协调供货商对1家销售门店库存的30台旧标准电动自行车进行了退货。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4385D039-BC18-4BFB-B863-DF745FE6FF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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