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东市出台一揽子生育支持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24-12-17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近日,青海省海东市立足本地实际,出台《海东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方案》,在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降低群众生育养育成本等方面出台一揽子政策措施。一是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从2025年1月1日始,夫妻双方以及生育子女的户籍均在海东市的,且符合政策生育第二个子女和第三个子女的家庭,由子女户籍所在地分别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1000元和2000元。多胎生育的,按照存活子女人数发放。二是延长生育假、看护假、育儿假。海东市域内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职工,在《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假期188日的基础上增加生育假30日;男方看护假在规定的15日基础上增加15日;父母育儿假在规定假期15日的基础上增加5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同时,设立独生子女父母陪护假制度。海东市域内独生子女父母单方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享有陪护假7天(不含法定节假日)照顾父母。三是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自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增加20万元。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及频次,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家庭)租赁自住住房的,以家庭为单位,每增加一名未成年子女,租房提取限额在每年9180元的基础上增加3060元。提取频次由按年提取调整为可按月、季、半年或一年一次性提取。四是设立托育补贴。对在海东市域内已备案托育机构入托的政策内生育的本市户籍二孩及以上的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从2025年3月起,按照婴幼儿户籍地由县区级财政按每个婴幼儿每学年不低于300元的标准给予托育补贴。
原文链接:https://wsjkw.qinghai.gov.cn/zwxx/wjxw/202412/t20241217_2356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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