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继续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
发布时间:2025-01-06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
1月5日,省商务厅发布公告,明确2025年我省将继续实施一系列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涵盖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家装厨卫“焕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和手机等3C数码产品购新等多个领域。公告还就继续实施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明确了有关注意事项。
在汽车以旧换新方面,公告指出,从2025年1月1日起至新的补贴政策出台前,将沿用2024年的补贴条件、标准等。同时,一个自然年内,一名消费者只能申请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同一新车只能申请享受其中一种补贴。
针对汽车报废更新,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将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关闭2024年补贴申请入口。车主查询补正入口则将于2025年1月20日24时关闭。对于2024年7月25日(含)至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相关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的消费者,将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申请人需确保报废的机动车和所购买的新车符合相关部门的通知要求。
在汽车置换更新方面,全省汽车置换更新平台云闪付将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关闭2024年的置换更新补贴申请入口,而车主查询补正入口则将于2025年1月26日24时关闭。符合时间条件和证明材料要求的消费者,将享受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同样,申请人需确保交易的二手车和所购买的新车符合相关部门的补充通知要求。
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方面,公告要求销售企业在2025年1月15日(含)前完成旧车回收信息和新车销售信息上传,前提是旧车回收以及新车销售需在2024年12月31日(含)前完成,且开具销售发票。
在家电以旧换新方面,对于开票日期在2024年12月31日前的家电订单,原则上不超过2025年1月15日(含1月15日)前完成送货、安装。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家装消费品“焕新”方面,对于开票日期在2024年12月31日前的家装订单,原则上不超过2025年1月15日(含1月15日)前完成送货、安装。
原文链接:https://wjw.shanxi.gov.cn/xwzx/szyw/202501/t20250106_97433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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