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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康中国建设筑牢法治根基

时间:2025-12-09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健康报评论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和鲜明特色。长期以来,宪法关于医疗卫生事业的规定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供了根本的法治保障。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为全国“宪法宣传周”。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活动主题,积极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

  医疗卫生事业关系人民健康,关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宪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街道组织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将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和保护人民健康上升到最高的法律位阶,既彰显了党和国家保护人民健康的鲜明立场,也体现了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坚定决心。这一规定引导、督促各级政府以及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等通过法治建设、制度建构、执行实施等,不断发展繁荣医疗卫生事业,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医疗卫生事业坚持以公益性为导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依法维护人民健康权益。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宪法从公民基本权利和实现基本权利所需物质条件的角度,提出国家对人民健康权益给予保障,反映了医疗卫生事业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的根本宗旨。2016年,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确立,即“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这一方针的提出,正是对宪法精神的生动诠释。

  宪法是我国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的总依据。宪法关于医疗卫生事业规定实施的巨大成就之一,就是形成了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体系。截至目前,卫生健康领域已经制定法律16部、行政法规36部、部门规章80余部,各具体领域已基本实现有法可依。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立足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实践,可以看到:通过不断健全和完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体系、发展壮大医疗卫生事业,宪法关于医疗卫生事业的规定正在全面有效实施,充分展现出宪法的显著优势和强大生命力。

  国家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稳步前行,是宪法实施的具体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整体医疗卫生状况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目前,我国已经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居民人均预期寿命持续提升。截至2024年底,中国居民人均预期寿命已达到79岁。这一数据在广大发展中国家中,堪称一项了不起的成就。人民健康水平的稳步提升,正是宪法中关于医疗卫生事业的规定有效实施的有力证明。

  宪法关于医疗卫生事业的规定,凝聚了党和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保护人民健康的初心和使命。推动医疗卫生事业进一步发展,到2035年建成健康中国,必须充分发挥宪法的法治保障作用。全社会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结合时代发展,将宪法精神融入医疗卫生事业之中,为健康中国建设筑牢法治根基,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更加坚实的健康基础。


原文链接:https://wjw.fujian.gov.cn/xxgk/gzdt/mtbd/202512/t20251204_70421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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