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敢吃野生动物?想以身试法?
发布时间:2020-03-04作者: 来源:
无论是十多年前的非典型肺炎还是这次的新冠肺炎,人们都清晰地认识到了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可能给公共卫生安全带来的隐患。可就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竟然还有人非法捕猎、交易、食用野生动物。
据媒体报道,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日前查获多个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窝点,收缴蛇类、鸟类、山鼠类野生动物的活体、死体及腊制品80余只(条)。当事人之一的刘某交代,这些都是此前从山上捕猎回来的。
贵州省毕节市公安局近日查处一起偷猎并食用野生动物果子狸案件,经调查发现,当事人胡某在疫情期间觉得无事可做,便用自制的捕猎器去山上打“野味”,并将通过非法手段捕获的2只果子狸自行宰杀食用。
2月8日,上海警方抓获涉嫌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龚某,捣毁仓储窝点2处,现场缴获野鸭、斑鸠等野生动物死体109只。
1月31日,浙江省绍兴市公安机关民警在进行疫情防控排查时发现,当地群众庄某某正打算将一头已经死亡的野猪褪毛。据庄某某交代,野猪是他1月28日在山上用钢丝套捕猎而得,正准备宰杀食用。
1月23日,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森林公安局民警在检查时发现,一辆面包车上运输的9条编织袋里装有14只野生动物死体,经鉴定为11只赤麂和3只花面狸。
疫情发生以来,关于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是滋生病毒感染的危险源的警示提醒不绝于耳,可依然有人抱着“吃野味滋补”的错误想法,或非法捕猎、或幻想从中牟利、或贪图口腹之欲,这些人是想以命博食、以身试法吗?
对于这种错误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均明令禁止,并不断加强打击力度。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日前公布,1月23日以来,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已立案侦办野生动物刑事犯罪209起、行政案件473起,打击违法犯罪人员690人,收缴野生动物38190头(只)、野生动物制品2347公斤。
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第一款就是“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对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希望那些感觉迟钝的人都能革除吃野味的陋习,都能改变猎奇性、炫耀性消费的错误观念,从根本上杜绝野生动物的捕猎、交易行为。当然,法律利剑高悬,也容不得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者不收手!(记者 杜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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