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21-03-12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为切实做好2020年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强化基层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优化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有效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和城乡居民感受度,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0〕9号)要求,结合全省工作实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晋卫基层发〔2020〕3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
一是提高经费补助标准。2020年全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69元提高至74元,新增5元经费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统筹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防疫用品及设备购买等支出,优先保障参与疫情防控的村卫生室人员补助,进一步加强基层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和提高疫情防控能力。
二是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继续保持原有管理责任体制不变,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2019年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各地参照《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年版)》结合实际实施。
三是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市要指导所辖县(市、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县医疗集团和疾控机构指导基层制订和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有效提升基层对新冠肺炎等重大疫情的防控应对能力。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发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哨点和网底作用,积极会同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做好辖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管理、发热患者筛查和相关信息登记、报告以及处置工作,加强对辖区人群开展疫情防控的健康教育。
四是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务实应用。各地进一步优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经居民本人授权在线调阅和面向居民本人开放使用的服务渠道及交互形式,积极通过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居民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APP等应用整合基本公共卫生、预约挂号、门诊和住院信息查询、检查检验结果查询、健康状况评估、用药信息查询和指导等服务,完善信息归集和共享,通过定期随访、健康体检、履约服务等多种渠道完善和丰富电子健康档案内容,提高电子健康档案使用率和居民感受度。
五是深化基层慢病管理医防融合。继续以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重点,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融合服务。充分发挥县域医疗集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作用,依托家庭医生团队,组建医防融合管理基本单元,明确各成员工作职责。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医疗集团内上级医院畅通的双向转诊和会诊通道,衔接基层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药物的配备使用。继续加强对《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2017)》和《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2018)》的培训和应用,进一步提高基层开展医防融合管理的能力。
《通知》同时强调,加快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运行机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强项目绩效评价,有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持续做好项目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感受度,推进提高项目服务覆盖率、满意度。
文件链接: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jw.shanxi.gov.cn/zcjdl08/27684.hr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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