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餐厅卖拍黄瓜屡屡被罚 湖南出台新规解“情与法”难题
发布时间:2025-01-03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餐厅卖拍黄瓜屡屡被罚 湖南出台新规解“情与法”难题 湖南日报1月2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成辉)记者近日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规范我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和备案管理,该局制定了《湖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和《湖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分别简称《办法》《细则》),已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的拍黄瓜等简单制售类项目的审查内容,各地可以适当简化。 拍黄瓜作为餐饮店的一道常见凉菜,这几年频频登上网络热搜。卖了17份“拍黄瓜”,获利34元,被罚5万元……不久前,司法部公布第一批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一家餐饮店超出许可经营项目范围售卖“拍黄瓜”遭遇“小过重罚”的案件。 卖几份“拍黄瓜”为何会被罚?根据相关规定,餐饮单位若要经营“拍黄瓜”等凉菜制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项目中须有“冷食类食品制售”一项,否则就属于超范围经营。而获得这一资质,要由市场监管部门现场验收。现实中,很多小型餐饮店难以达到验收标准。 业内人士解释,冷食食品安全风险较高,容易滋生微生物,对加工过程控制要求严格。“要有至少5平方米的空间专门制作凉菜,还要有独立的空调、空气消毒设备等,办齐这些要几万块,一般小店承担不起。”一餐饮经营者告诉记者。甚至还有一些人并不知道制售凉菜需要专门的许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存在生产经营超范围食品情形,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拍黄瓜受罚,理论上“合法”,但难免令人觉得“不合情理”。而《办法》《细则》聚焦类似难点,对我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要求进行了全面更新,明确食品经营者从事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
原文链接:http://amr.hunan.gov.cn/amr/xxx/mtzsx/202501/t20250103_335541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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